第1條:目的
台灣夏普經營「SHARP COCORO MEMBERS」之會員網站(以下簡稱為「網站」),旨在為使用台灣夏普產品的客戶提供各種服務。
第2條:定義
本會員協議中所使用術語的解釋如下。
(1) 「會員」係指利用台灣夏普制定的辦法完成會員註冊,其會籍經過必要審查後由台灣夏普批准,並且已發給會員帳號。
(2) 「會員帳號」係指會員的身分,即在會員註冊期間由客戶指定的名稱,以便在用戶之間做區分;通常與密碼相結合驗證個人會員及會員。
(3) 「家族」係指由會員利用台灣夏普制定的辦法,在本網站上設定共同管理已註冊機台連結成群組。
(4) 「服務」係指會員透過其會員ID進行個人身分驗證後,即可在本網站上使用所有的服務。
(5) 「個別條規」係指提供各項服務的個別協議,包括本服務、運行規定,以及台灣夏普隨時發布在官網上或使用任何其他管道發布的任何規章。
(6) 「連結服務」意旨會員於採用台灣夏普註冊填入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由本網站發行的會員帳號做為連結其它網站認證(不包括本網站)及相關服務,本網站所指定的網站者皆稱為連結服務。
第3條:本會員使用規章遵守、適用及變更
1. 會員承諾同意本規章後,應遵守規章使用本網站及利用本服務做連結服務的個人身分驗證。
2. 個別規章視為本規章的一部分。個別規章與本會員規章有異議時,將以個別規章為優先。
3. 台灣夏普會依第12條所述制定辦法通知會員本規章及其個別規章的變更。本規章及其個別規章的任何變更細節依台灣夏普制定之日起生效,若未經過制定,該變更以變更被發布日為生效日。
4. 會員對本會員規章不得主張不知道或不承認。
第4條:受理會員註冊申請,會員承諾及服務使用辦法
1. 申請會員註冊由台灣夏普制定方法受理,進行審核程序、決定對申請之承諾或拒絕。如申請者為未成年人,則必須取得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同意。
2. 倘若上述會員註冊經調查調查有以下任何一情況者,台灣夏普可拒絕會員註冊申請。
(1) 會員註冊時於必填欄位中填入虛假資訊或資訊不夠充分時。
(2) 申請者於過去台灣夏普第11條之第1項之本服務全部或部分使用停止、或會員註冊已註銷者。
(3) 申請人已經是本網站的會員。
(4) 會員註冊申請人不存在。
(5) 因任何其他緣由而被台灣夏普認定為不適合成為會員之申請人。
3. 若因上述事項拒絕會員註冊時,台灣夏普會對申請人發出通知,但無須說明拒絕申請之原因。
4. 會員註冊人須為居住台灣地區使用台灣夏普之商品者。
5. 一旦通過台灣夏普會員註冊申請,申請程序完成後會通知申請人。通知發出後會員權益即生效,申請者正式須為台灣夏普會員。
第5條:家族設定
會員可以利用台灣夏普另制定的辦法設定為家族,或邀請其他的會員加入其家族。
第6條:可使用服務
1. 完成姓名、郵遞區號和地址之註冊,會員即可利用其會員帳號使用本服務,並且使用連結服務認證後即可使用相關連結服務。相關連結服務之服務使用,需要依據個別服務制定的程序進行申請。
2. 會員未註冊前項所提其之各項服務時,使用本服務和會員帳號可連結的服務連結時,可能部分或全部的功能使用會受到限制。
第7條:會員註冊資料之追加
前項第2條所述之會員,可以遵從台灣夏普制定的辦法追加姓名、地址、電話號碼等個人資訊,同意由台灣夏普申請審核後,即可解除限制使用台灣夏普服務。
第8條:會員帳號使用與管理
1. 會員使用其會員帳號時,應遵照台灣夏普通知或本服務網站公布之個別條規及使用辦法的規定。
2. 會員不得揭露個人會員帳號給第三方。
3. 會員不得提供或轉讓個人會員帳號給第三方,或利用個人帳號作為擔保。根據本會員協議規定不得轉讓會員權利。
4. 以持有會員帳號利用本服務時,其一切使用行為視為本會員帳號持有者所使用及行為。
5. 會員如忘記會員帳號,可遵循台灣夏普制定的程序與台灣夏普聯繫。
6. 會員發現會員帳號被盜用、或其它業者所使用時,請立即與台灣夏普聯繫,並請遵循台灣夏普提供的指示。
第9條:會員註冊之變更申請
會員所註冊的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及連絡電話有變更時,請盡速遵循台灣夏普制定的方法提出變更申請。第10條:終止會員
1. 倘若會員想要放棄會員資格,可遵循台灣夏普制定方法申請退會,退會日將以台灣夏普完成受理退會後做為生效日。
2. 如果程序不完善,例如:未通知台灣夏普關於會員註冊資料變更,則無法完成放棄會籍程序。
3. 放棄會籍後,以會員ID接收本服務或任何連結服務將失效。
第11條:會員服務停止及註銷
1. 如有發生下列狀況,台灣夏普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停止會員使用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或註銷其會員註冊。
(1) 會員註冊申請資訊被認定為造假之事實。
(2) 違反本會員服務規章、個別條規或台灣夏普制定使用辦法的規定。
(3) 判定會員行為符合第16條(進指事項)規定。
(4) 經台灣夏普判定判會員有阻礙本服務的運行,或行為被判定不適當。
(5) 其它台灣夏普判定會員有不利台灣夏普之行為。
2. 當會員未使用本服務長達2年或以上,並且經台灣夏普事先通知有關會員後(依第12條規定),可取消會員註冊。
3. 如上述第2條,會員註冊被刪除後,會員將無法使用本服務或任何其他連結服務。
第12條:會員通知與聯絡
1. 台灣夏普通知或聯絡會員時,台灣夏普會依據會員所登記的詳細資料(如第4條會員註冊申請填入資訊),或第7條變更通知所載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等,依台灣夏普判斷適當方使執行。
2. 台灣夏普須對全部會員發出通知時,於上述辦法外,亦會採取於台灣夏普網站上公告。
3. 通知與聯絡會員生效日,台灣夏普以上述第1條所述方式以電子郵件地址等方式發信或第2條於台灣夏普網站公布時間視為通知即視為已送達該會員。
第13條:本服務提供與終止
1. 本服務及其使用辦法的詳細說明公布於台灣夏普網站。
2. 本服務提供是依本會員規章、個別規章及台灣夏普網站其各別制定的使用方法。
3. 台灣夏普有權於不事先通知會員的情況下暫停或終止本網站及本服務,或追加、變更、廢除部分本服務的類型與內容。在此情況下,台灣夏普會按第12條所述辦法通知會員。
4. 按第12條所述辦法至少提前30天通知會員後,台灣夏普即可終止以會員ID在本網站和個人身分驗證系統的全部服務。
第14條:使用連結服務
本服務網站可能因系統故障導致無法進行身分驗證,而無法使用本服務網站及相關連結服務。
第15條:設備等之使用責任
1. 會員應自行負擔本服務使用時所須使用的通信設備、軟體、及其它連結之必要機器設備準備,及網路連接服務所須機器設備及網路連結服務等費用。因設備或網際網路連接發生故障致使無法使用本服務,台灣夏普不承擔一切責任。
2. 會員使用台灣夏普服務時所準備通訊設備、軟體、及因使用服務所須的機器設備之間的相容性等,台灣夏普不會對本服務使用之相關機器、系統、軟體提供改造、變更、追加或變更提供服務辦法。
3. 會員使用本服務時,如無法搭配台灣夏普建議的網路設備、軟體等。可能無法使用本服務全部或部分的項目。
第16條:禁止事項
在本網站上使用服務時,會員絕對不能有以下行為。如果會員被認定對本服務有發生或有可能發生以下行為,台灣夏普將予以採取適當措施。
(1) 對其他會員、對台灣夏普或對第三方的權益(包括隱私、商譽、信用、智慧財產權如版權等),或有侵財產、利益有侵害行為時。
(2) 對其他會員或台灣夏普有誹謗或中傷之行為時。
(3) 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法律之行為,或提供資訊有違法公共秩序之行為。
(4) 違反本服務之利用規章、個別規章或本服務網站所制定使用辦法規定時。
(5) 非法使用其他會員的會員帳號時。
(6) 使用或企圖將電腦病毒等有害程式植入本服務或台灣夏普管理的相關伺服器之行為時。
(7) 提供不實的資料時。
(8) 篡改本網站或本服務所提供的資料。
(9) 未經台灣夏普同意,利用本網站或本服務賺取利益時。
(10) 利用本服務的權利或利用其他點數所獲得權利之全部或部分、不論是有償或無償移轉或借給第三方或做為擔保之行為等。
(11) 從事競選或其他類似活動。
(12) 從事犯罪活動或與犯罪活動有關之行為。
(13) 宗教信仰勸誘,從事其他宗教傳教活動。
(14) 妨礙本網站、本服務和連結服務之運行。
(15) 其他台灣夏普判定不適當之行為。
第17條:著作權等使用
1. 台灣夏普網站和本服務所提供的相關圖像及文章等(以下稱為「情報」)相關著作版權及其他所有的智慧財產權,屬於台灣夏普或提供者之所有。
2. 未經權利所有者同意,會員不得超出智慧財產權法定義的個人會員使用範圍來使用透過本網站和本服務所提供的資料。
3. 會員除非獲取權利人許可,會員不得讓第三方使用本網站及本服務所提供之情報或公開等
第18條:運營委託
台灣夏普可將本網站和本服務的部分或全部委託給第三方營運。
第19條:個人資訊之處理
客戶於使用本服務時,其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根據「個人資料處理」規定以審慎管理之。
第20條:對台灣夏普的提案
對於提交給本網站營運有任何提案或業務上提案等須求時,台灣夏普會如下述對應。
(1) 台灣夏普不得對任何提案的內容評價或檢討等。
(2) 台灣夏普對任何提案的內容不負保密責任。
(3) 提案內容與台灣夏普展開、開發、使用案的部分或全部,萬一有類似或重複時,台灣夏普不會相應的對價負責任。
第21條:免責
1. 台灣夏普對會員由本網站或本服務取得資訊之正確性、特定目的之適合性等一概不負一切責任。另外因本資料造成會員或第三方遭受任何損失,台灣夏普概不承擔一切責任。
2. 由第三方透過本網站和服務提供(非由台灣夏普提供)的商品及服務項目等,將由有關第三方承擔責任。台灣夏普不對第三方和會員之間因商品及服務內容所引起的糾紛或侵權糾紛承擔一切責任。
3. 台灣夏普不對會員之間或會員和第三方之間,透過本網站和服務所提供的資料而產生的爭議承擔一切責任。
4. 會員在會員帳號使用錯誤、管理不當或第三者非法使用導致損失,將由會員承擔,台灣夏普概不承擔一切責任。
5. 當會員姓名、地址、電子郵件、電話號碼、持有台灣夏普製造商品或其他有任何變更時,須盡速通知台灣夏普提出修改申請,如因未申請變更導致會員權益被不當利益使用時,台灣夏普概不承擔一切責任。
6. 根據第11條(停止使用本服務及註銷)會員資料一旦註銷,如會員遭到不正當利益使用,台灣夏普概不承擔一切責任。此外台灣夏普無責任恢復註銷或被刪除之資訊。
7. 根據第13條(本服務提供與停止等)之第3項或第4項,即便本服務的暫停或終止,或本服務之總類及內容追加、變更、部分廢除等使會員遭受到不正當利益時,台灣夏普概不承擔一切責任。
8. 因服務網站系統故障使會員無法使用本網站及連結服務,遭受到不正當利益時,台灣夏普概不承擔一切責任。
9. 台灣夏普不對任何會員因為在使用本服務時,會員所須使用的通訊設備、軟體、網際網路連接發生損壞承擔一切責任。
10. 台灣夏普針對會員因違反第17條(著作權使用)規範而產生的問題,一概不負責任。
11. 無論上述各款是否有規定,若肇因判定歸為台灣夏普,則台灣夏普須對任何損失負責。除非台灣夏普是惡意或疏失,否則根據社會常識,台灣夏普不應因為未能履行義務或由於非法活動,而承擔超出自然發生的損害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22條:會員責任
1. 會員使用本服務而造成第三方損害,或與第三方之間發生糾紛,將由客戶自行負責處理及承擔費用。
2. 會員就本服務及其他關連服務使用,對台灣夏普造成傷害時,該會員對其損失付全額賠償責任。
第23條:適用法律
本會員協議及其個別條規的制定、效力、強制執行及解釋,以台灣為依據。
第24條:協議
對本服務會員和台灣夏普之間的服務有質疑時,會員與台灣夏普和提供服務公司,須秉持誠意進行協議。
第25條:同意管轄法院
台灣夏普和會員之間對本會員規章或本服務產生任何糾紛時,將以被告所在地址之地方法院或具有管轄權的簡易裁判所做為雙方同意第一管轄裁判所。
建立日期 2020/2/10
台灣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SHARP COCORO MEMBERS會員個人隱私權保護政策
台灣夏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為「台灣夏普」)之客戶所提供個人資訊給台灣夏普經營的SAHRP COCORO MEMBERS會員網站(以下稱為「本網站」)使用之規範說明。
除另有規定外,本「個人資訊使用」(以下稱為「本規則」)使用的用語定義同與「SHARP COCORO MEMEBERS 會員使用規章」。
1. 個人資訊
在本規則中,「個人資訊」之定義應依據個人資訊保護之相關法律認定,具體而言,如下述資訊。
(1) 可識別客戶提供給台灣夏普經營本網站相關的個人資訊,如客戶姓名、郵遞區號、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等客戶個人的特定資訊。
(2) 依據上述(1)的相關資訊易於識別客戶等相關資訊等。
2. 使用本服務
(1) 客戶可選額不揭露其個人資訊之情況下使用本網站的服務,但可能部分網頁與服務無法使用。
(2) 未成年客戶請取得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後,提供您個人資訊。
3. 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對其個人資料依本法規定行使之下列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4. 個人資訊之使用目的
台灣夏普僅基於下列目的使用個人資訊。
(1) 提供本服務。
(2) 處理客戶的查詢事項時,台灣夏普相關部門可能須與客戶聯絡。
(3) 在提供本服務時或台灣夏普公告新服務等,傳送訊息與電子郵件。
(4) 提供台灣夏普及台灣夏普相關企業提供連結服務。
(5) 推出新服務時提供參考資訊。
(6) 須寄送資料與商品給客戶。
(7) 客戶登錄購買商品維修申請須與客戶聯繫。
(8) 依客戶購買商品發送問卷調查表,作為台灣夏普開發商品參考時。
5. 使用目以外之個人資訊使用
如上述第4條以外之使用目的,除非法令上允許,台灣夏普須先取得客戶同意後使用。
6. 個人資訊使用範圍
僅限於台灣地區與日本使用。
7. 個人資訊使用期間
除非有適用的法規,在隱私權政策規範下台灣夏普將有目的持續蒐集個人資訊,於個人資訊規範下有目的蒐集客戶相關情報
8. 揭露或提供個人資訊
(1) 除下列任情況外,不得將個人資訊揭露或提供予公司以外的第三者。
[1]已取得客戶同意。
[2]法律上允許揭露或提供。
(2) 上述第4條所列之使用目的時,台灣夏普可能會將客戶資訊提供給第三者,並與第三者(含國外業者)締結合約以妥善管理個人資訊使用。
(3) 個人資訊共同使用
[1]個人資訊之共同使用
客戶於台灣夏普網站註冊之姓名、出生日期、性別、暱稱、郵遞區號、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密碼及註冊設備資訊等,以客戶於台灣夏普其它網站註冊或投稿的資訊(登入及操作登入履歷等)。
[2]共同使用個人資訊之公司
Sharp Corporation
台灣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3]個人資訊之共同使用公司之目的
如第4條所述內容。
[4]個人資訊之共同使用公司之管理責任
台灣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9. Cookie使用
(1) Cookie為網站發送給客戶個人電腦的數據檔案,每當客戶再造訪同一網站時,該網站可識別該客戶個人電腦正在造訪。為免客戶每次需輸入帳號及密碼,並透過蒐集客戶造訪網頁面的歷史資訊等改善所提供給客戶的服務,本網站會使用Cookie機制,但台灣夏普不會使用Cookie取得客戶的個人資訊。
(2) 本網站採用Cookie以針對使用者屬性及興趣類別,基於下述目的使用Google提供的「Google Analytics」之分析的廣告功能(以下稱為「本報告」)。本報告使用如下列 ,台灣夏普不會將客戶個人資訊給Google公司。
- 優化本網站提供的服務
- 調查使用者人數及網站流量
- 作為推出新產品與服務等的參考資訊。
(3) 客戶可自行決定停用Cookie功能,本報告將會停止使用客戶Cookie資訊。但因停止Cookie機制可能會限制或無法使用本網站的相關服務內容。停止Cookie功能的方法包括瀏覽器設定及擴充元件(add-on)。有關在Google服務中使用Cookie功能及使用擴充元件(add-on)停止Cookie功能的方法,請參見下頁。
- 請參閱「Google隱私權政策」
- 請參閱「Google Analytics Cookie Usage on Websites」
- 請參閱「Google Analytics停用擴充元件」
10. 網路信標使用
網路信標機制用於蒐集客戶所造訪的網頁之歷史資訊。未經客戶許可,網路信標不會任意取得任何識別客戶之個人資訊。
11. 屬性資訊之使用
台灣夏普於客戶個人資訊中會使用無法識別個人資訊(登錄之居住縣市地區、性別、出生日期等)連結到自連結服務所取得而難以識別個人的資訊,供其自用,其使用範圍視相關連結服務而定。
12. 安全通訊端層 (SSL)
(1) 台灣夏普使用SSL(安全通訊端層)機制進行資料傳輸的加密,讓客戶安心於台灣夏普網站輸入個人資訊,例如本服務應用程式及身分驗證頁面等。
(2) 客戶輸入的資料使用SSL在客戶所使用的終端通訊機加密,然後傳送到註冊的電腦上。
13. 客戶對於個人資訊的諮詢
(1) 台灣夏普建立客戶服務諮詢窗口(以下稱為「客服」),以回應客戶對於個人資訊的查詢。
有關客服的具體內容,請參見下列第11條。
(2) 台灣夏普重視客戶意見,並在收到客戶申請時,台灣夏普基於個人資訊管理提出下列請求(以下稱為「請求」)後,在合理的範圍內作出回應。除客戶同意以其他方式提供外,將以電子郵件傳送查詢結果。
- 請求內容確認
- 請求複本申請
- 請求停止蒐集個人資訊
- 請求變更、更新或刪除
- 請求撤回部分或全部原客戶同意台灣夏普使用之個人資訊
(3) 請以電子郵件聯繫客服。
(4) 因確認申請客戶身分台灣夏普須要充足資訊識別時,會向申請客戶要求身分辨識之相關資訊。為確認您的身分,客服可能會以電給方式向客戶聯繫。
(5) 因客戶要求須使用信件郵寄會發生郵費及手續費時,台灣夏普得以向申請客戶請求相關手續費。相關費用將另行與客戶通知。
14. 本網站「個人資訊保護管理人」與「客服服務中心」
個人資訊保護管理人:
台灣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中心:
台灣夏普客戶服務中心
[電子郵件信箱] cocoro-service@sharp.com.tw
*有關於諮詢本網站以外的台灣夏普相關網站上客戶所提供及註冊的個人資訊查詢及驗證者,請聯繫各網站的服務中心。
15. 本規則之修訂
台灣夏普為保護個人資訊或因應法律或其他規則的變動,可能會修改本規則的內容。建議客戶每次使用本網站時閱讀最新規章。
本規則內容如有任何重大變更將在本網站上公告30天。
建立日期: 2020/2/10
台灣夏普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