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P COCORO AIR應用程式之用戶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係制定提供給客戶相關服務(包括透過本應用程式連結到通訊裝置上執行各項服務(即各種功能(以下簡稱「本功能」)),(以下統稱為「本服務」)之用戶條款規定,即透過「SHARP COCORO AIR應用程式」(以下簡稱「本應用程式」)之應用,將台灣夏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夏普」)所製造的空氣清淨機(以下統稱為「適用機器」)連結終端通訊設備使用。使用本服務時,請務必詳閱本協議的詳細說明,並在使用前同意其內容。
本協議旨在制定客戶使用本服務的各條款規定。下載應用程式及使用本服務時,客戶必須同意該條款規定。同意本協議後,客戶有權利免費使用本應用程式。
本協議中所使用術語的解釋如下。
(1) 「支援網站」係指由台灣夏普管理服務的支援網站,請利用以下網址查看該網站的說明。
https://tw.sharp/aiot/support
(2) 「終端通訊設備」係指可顯示應用程式並儲存的裝置,如平板電腦等。
(3) 「用戶登錄註冊」係指用戶根據適用裝置的使用說明書,設定適用裝置與應用程式連接使用。
具體而言,係指利用台灣夏普指定的方法,將終端通訊設備和連接到無線區域網路(如以下(5)所述)的路由器之間設定連結,並在台灣夏普管理的網路伺服器上註冊無線路由器、終端通訊設備及適用裝置等。
(4) 「適用裝置」和「適用空氣清淨機」係指連接到無線路由器或內建無線路由器的夏普空氣清淨機,客戶於登錄註冊申請帳號後,即可使用相關服務。
(5) 「無線路由器」係指與使具有無線通訊功能的設備與機器連結設定,用於遠端控制及監控適用機器的運轉狀態等。
(6) 「內容」係指散文、文本、音頻、圖像、視頻和其他資料。
(7) 「提供內容」係指由台灣夏普透過服務提供的內容。
(8) 「伺服器」係指由台灣夏普或台灣夏普委託承包商管理的伺服器系統。
服務細節如下述。另外,使用的適用設備須完成註冊,否則無法使用本服務。
1. 基本服務
(1) 空氣清淨機的基本服務
a) 啟用遠端控制(啟動、停止和濕度設定)。
b) 能確認多種資訊包含運轉狀態、溫度、濕度、亮度、人體、灰塵和氣味感應器所感應的資訊(僅限適用機種)。
c) 從感應器的數值分析,檢查耗材的使用狀態。
d) 查看每天或每月的電費(估計值),以及每月或每年電費(估計值)圖表。取得各項通知,例如:錯誤和維護訊息、更新和活動訊息等。
e) 定時功能設定。(僅限適用機種)
f) 取得本應用程式每次更新或刪除作業,與台灣夏普會員驗證通知訊息,以及已登錄適用裝置可使用其他台灣夏普相關服務之訊息通知。
2. 其他服務和上述使用服務的規定為不可分割
服務內容會隨時變更或補充在支援網站,詳情請至支援網站查看。
1. 當客戶要使用本服務而註冊成為台灣夏普會員時,須設定台灣夏普帳號和密碼(以下統稱為「會員帳號」)。
2. 客戶應對其會員帳號的管理和使用行為負責。
3. 客戶註冊台灣夏普帳號時,須指定電子郵件地址作為接收台灣夏普通知與通信的郵件地址。台灣夏普一旦將電郵發送到有關電子郵件地址後,表示台灣夏普已完成將訊息傳達給客戶。
4. 客戶絕對不能允許讓第三方使用。只要以會員帳號使用本服務,將視為係由客戶本人以所持有的會員帳號使用本服務。
5. 若客戶發現會員帳號或通訊設備被第三方盜取、遺失或利用實,須立即通知台灣夏普並遵照台灣夏普所提供的任何指示。
6. 由客戶造成的任何損失,或因為未經許可使用會員帳號而導致任何客戶須對第三方負責時,台灣夏普不承擔一切責任。
7. 客戶不得提供或出借會員帳號第三方。根據本協議規定不得轉讓客戶權利。
1. 客戶使用本服務須嚴格遵守台灣夏普會員用戶協議的規定,請利用以下網址查看台灣夏普會員用戶協議。
https://tw.sharp/aiot/members/terms
2. 倘若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與台灣夏普會員用戶協議的條款不同時,將以本協議為準。
關於台灣夏普透過提供本服務而取得的個人資料、使用資料及感應器資料(以下簡稱「各種資料」)之處理,請分別查看「SHARP COCORO AIR應用程式隱私權政策」的說明。使用本服務,即表示客戶已同意接受「SHARP COCORO AIR應用程式隱私權政策」。
1. 客戶可以免費使用本服務。
2. 無論第1款是否有規定,台灣夏普或第三方提供的服務可能會有收取費用之服務。若使用付費服務,請先確認對台灣夏普或第三方分別制定的付費服務並確認達成用戶協議。
3. 使用本服務的適用機器有限制註冊數量上限。另外,可以使用服務內容,因適用機台的型號而異。
1. 使用本服務應準備的適用機器、終端通訊設備、無線區域網路設備、通信線路以及其他必要設備的一切費用,將由客戶承擔。
2. 使用本服務之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費用及通信雜項費用由客戶自行承擔。完成註冊服務後,須將適用機器連接到網際網路,並透過無線區域網路設備自動進接伺服器。若透過行動電話通信線路使用本服務,則客戶須承擔所有通信相關費用。倘若使用此辦法,建議參加通信服務的固定套裝費。若因裝置故障或網際網路連接異常致使對客戶的服務中斷,台灣夏普不承擔一切責任。
本服務提供僅於台灣地區。本服務無法使用於任何其他國家。
台灣夏普可以在本服務上利用顯示或話語廣播或廣告自己或第三方的訊息。
1. 終端通訊設備、適用機器和服務的使用由客戶自行負責。
2. 倘若終端通訊設備、適用機器或服務的使用結果導致客戶對第三方造成傷害,或導致客戶和第三方之間發生爭議,問題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須由客戶自行承擔,除非經認定台灣夏普有過失時除外。
3. 倘若終端通訊設備、適用機器或服務的使用結果導致客戶對台灣夏普造成傷害,則客戶須支付必要的損害賠償金。
4. 倘若客戶將應用程式和服務分享給第三方(以下簡稱第三方為「其他用戶」),客戶應事先向台灣夏普保證其他用戶已同意本協議且負全部責任。
5. 倘若客戶透過適用機器連結服務包含多個適用裝置的用戶,則客戶須負全部責任,並且應事先就相關適用裝置取得所有用戶同意本協議規範事項。
6. 倘若客戶為未成年人,則須獲得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同意後方可使用本服務。同意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須承擔客戶的一切責任,如本條款所述規定。
1. 客戶可透過指定的步驟將任何註冊於本服務的合適設備,隨時刪除註冊並停止使用本服務。如果客戶係根據本協議規定執行刪除註冊程序,則客戶將無法再使用本服務。
2. 如果基於某些原因停止使用已註冊到本服務的適用裝置並交出設備,請務必將相關設備的用戶註冊取消並停止使用本服務。之後,還要初始化設備的無線路由器。
3. 如果透過本應用程式為相同的合適設備註冊多個客戶為用戶,則須按指定的步驟將應用程式註冊的所有適用裝置刪除註冊。
1. 如有發生以下任何情形,台灣夏普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停止客戶使用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或刪除其用戶註冊。若因採取這樣的行動而造成客戶或第三方遭受損失,台灣夏普不承擔一切責任。
(1) 客戶違反與本協議或其他協議有關的服務。
(2) 搭配本服務的終端通訊設備或客戶註冊的設備超過2年無使用。
(3) 經台灣夏普判定客戶的任何其他行為皆不適當。
2. 若第1款所述成立,則客戶註冊適用機器的設定將被刪除,同時客戶也將無法使用已設定的任何其他服務。另外,台灣夏普將會刪除客戶的用戶資料。
3. 如有發生以下任何情形,台灣夏普將會刪除客戶註冊適用機器的相關資料。
(1) 因為有關裝置遺失或被盜,而收到客戶、家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要求刪除已註冊適用裝置的資料。
(2) 因為註冊合適設備的相關資料被第三方使用,而收到客戶、家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要求刪除已註冊適用裝置的資料。
(3) 因任何其他緣由收到客戶、家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要求刪除已註冊適用裝置的資料。
1. 若發生自然災害或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任何其他緊急狀況或有風險情事、需要進行緊急系統維護和檢查、處理通信或設備故障為不可避免,或任何其他不可逃避的理由時,台灣夏普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暫停或終止全部或部分的服務。若因採取這樣的行動而造成客戶或第三方遭受損失,台灣夏普不承擔一切責任。
2. 台灣夏普可提前60天通知客戶,終止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1. 台灣夏普可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變更或補充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2. 若台灣夏普判定變更或補充全部或部分的服務將對客戶產生極大影響時,台灣夏普會利用其認為合適的辦法通知客戶有關變更或補充的詳細說明。因變更或補充全部或部分的服務而導致客戶遭受任何損失,台灣夏普不承擔一切責任。
1. 當規章、服務規範發生變更時,變更通知訊息會發布到支援網站。如為緊要訊息,應以顯示方式發布到正在使用的終端,或以電郵方式發送到客戶註冊為聯絡的地址。
2. 本協議中所述的通知訊息會發布到支援網站,無論客戶是否有收到,只要通知發送終端通訊設備或電子郵件已經發送到註冊為聯絡的地址,即視為已送達給客戶。
使用本服務時,客戶絕對不能有以下行為。若客戶被判定對本服務有實行或有可能實行以下行為,將予以停止使用本服務或採取其他適當措施。
(1) 違反本協議
(2) 違反法律或公共秩序,或可能有此行為之疑慮。
(3) 傷害台灣夏普或第三方,或可能有此行為之疑慮。
(4) 阻擾本服務或台灣夏普的業務、損害台灣夏普或第三方的聲譽,或可能有這樣的行為。
(5) 阻礙台灣夏普或第三方用於提供服務的設備、阻礙本服務的運行,或可能有這樣的行為。
(6) 冒充另一方使用本服務。
(7) 操縱經由本服務提供的資料,或未經事先同意揭露該提供的資料給第三方。
(8) 利用本服務獲取不當利益等。
(9) 提供或借出與使用本服務有關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給第三方,或與之同等的行為。
(10) 侵犯台灣夏普或第三方的版權或智慧財產權,或可能有此行為之疑慮。
(11) 從事政治活動、宗教活動、犯罪活動,或與此類活動有關的行為。
(12) 與上述相對應的行為。
(13) 經由台灣夏普判定為不適當的任何其他行為。
1. 依本協議規定,客戶須對自己使用本服務負責,除非本協議有明確規定,否則台灣夏普不對使用本服務負責。
2. 台灣夏普不保證所提供的服務能正常運行或日後能正常使用,亦不保證台灣夏普空調和空氣清淨機適用機器以外的使用服務技術。若客戶因服務沒有正常運行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遭受損失,台灣夏普不對該損失承擔一切責任。
3. 台灣夏普不保證適用機器正常運行或日後能正常運行。台灣夏普不對使用外部連結服務的後果承擔一切責任。
4. 因本服務或適用機器的錯誤管理或不當管理,或因第三方非法使用而導致客戶或第三方遭受損失,台灣夏普不承擔一切責任。若因上述行為使台灣夏普被第三方要求索賠時,客戶須賠償並補償台灣夏普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5. 客戶在終端通訊設備設定或註冊有關本服務的數據若遭到損壞、遺失或更改,台灣夏普不承擔一切責任。
6. 台灣夏普不對客戶藉由本服務而獲得特定目標的任何資料之準確性或一致性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證。由於本資料而造成客戶或第三方遭受損失,台灣夏普不承擔一切責任。若因上述資料使台灣夏普被第三方要求索賠時,客戶須賠償並補償台灣夏普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7. 如果客戶和其他客戶或第三方之間因為透過本服務提供資料而產生相關糾紛,如侵權糾紛等,台灣夏普不承擔一切責任。
8. 若註冊的適用裝置因為被轉售而變更所有人使用本服務時,則註冊客戶應立即通報台灣夏普或依指定的步驟執行。倘若客戶拖延執行指定的通報或程序而造成損失,台灣夏普不承擔一切責任。若因上述拖延致使台灣夏普被第三方要求索賠時,客戶須賠償並補償台灣夏普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9. 若因根據第13條(停止使用服務及刪除用戶註冊)第1款規定刪除用戶註冊,而使客戶遭受任何利潤損失,台灣夏普不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不對修復遺失或刪除資料承擔一切責任)。
10. 若本服務連結到其他公司提供的服務,則由其他公司提供的服務細節和上傳內容到有關服務的任務將由提供服務的公司承辦,台灣夏普概不承擔一切責任。
11. 倘若客戶未事先取得其他用戶對本協議的同意而使用本服務,並因此造成其他用戶或其他第三方遭受任何損失,台灣夏普不承擔一切責任。若因上述行為致使台灣夏普被第三方要求索賠時,客戶須賠償並補償台灣夏普所遭受的一切損失。
12. 無論上述各款是否有規定,若肇因判定歸為台灣夏普,則台灣夏普須對任何損失負責。除非台灣夏普是惡意或疏失,否則根據社會常識,台灣夏普不應因為未能履行義務或由於非法活動,而承擔超出自然發生的損害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台灣夏普無法傳遞或重新授權任何提供的內容,亦無法允許客戶僅用於一個目的而享有非獨家使用服務的權利。與提供內容有關的版權和所有其他智慧財產權皆為台灣夏普或第三方(獲得台灣夏普使用許可者)所有,客戶使用提供的內容不得超出使用權範圍。
與本服務有關的任何查詢,請利用以下網頁查詢。
https://tw.sharp/aiot/members/terms
根據和台灣夏普協議規定,客戶不得將使用本服務有關的權利和義務轉移給第三方,或採取與之同等的行動。
與本服務有關的智慧財產權為台灣夏普或第三方(獲得台灣夏普使用許可者)所有,根據本協議規定提供服務給客戶並不表示轉移任何權利給客戶。
台灣夏普拒絕使用反社會暴力者(犯罪集團、犯罪集團的成員及其同夥)和任何其他這類的同盟。倘若客戶被判定為反社會暴力者或其同盟,台灣夏普將根據和客戶商定之此協議取消合約,並停止客戶使用的一切資格。
1. 台灣夏普可隨時變更本協議。本協議變更後,提供服務的條件將依照變更後的協議為準。
2. 除非台灣夏普另有制定,否則更新協議的細節都會發布到支援網站通知客戶,且變更效力將從發布到支援網站的那一刻起生效。變更生效後,客戶一旦使用本服務即被視為已同意本協議的變更細節。
3. 無論上述第2款是否有規定,倘若變更細節依法規定須事先通知並取得客戶同意,台灣夏普須事先發出通知並按照其制定的辦法取得客戶同意。
倘若客戶和台灣夏普之間就本協議或服務產生任何糾紛時,將以被告所在地址之地方法院或具有管轄權的簡易法庭為第一專屬管轄法院。
建立日期:2020/2/10
台灣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本服務時,請務必閱讀SHARP COCORO AIR應用程式隱私權政策(以下簡稱「本隱私權政策」)並在使用前同意其內容。
本隱私權政策所使用的文字及用語符合「SHARP COCORO AIR應用程式使用同意書」定義的隱私權政策,或本文所述的內容。
台灣夏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夏普」)使用本服務取得下述資訊(以下稱為「各種資訊」)。客戶應同意台灣夏普取得相關資訊,並將各種資訊儲存在其伺服器。
1. 個人資訊
下述資訊稱為“個人資訊”。
(有關使用資訊的詳細資訊,請參見附件1「取得個人資訊與感應器訊息」。)
(1) 使用應用程式註冊的客戶設定及資訊(應用設備的名稱與安裝位置、終端機名稱、耗電量、郵遞區號、住家位置等)。
(2) 客戶對於應用設備的操作詳細資訊,以及基於其操作的應用設備實施結果。
(3) 客戶使用本應用程式對於應用設備操作的詳細資訊,以及基於其操作的實施結果。
(4) 客戶使用應用程式的日期、時間、操作時間、位置資訊等。
(5) 終端機資訊(OS版本資訊、設備識別碼等)。
(6) 終端機的瀏覽器帳號資訊、廣告帳號資訊等。
2. 感應器訊息(以下稱為「感應器訊息」)
(有關感應器資訊的詳細資訊,請參見附件1「取得使用資訊與感應器資訊」。)
(1) 應用設備之資訊(型號、認證號碼,軟體版本資訊等)。
(2) 應用設備之資訊(MAC位址等)。
(3) 透過使用應用設備過程所取得之資訊。
(4) 透過使用過程自應用設備設定狀態及感應器等所取得之資訊。
(5) 應用設備主機運行狀態之資訊。
(6) 應用設備語音細節之資訊(僅限具有語音發聲功能之型號)。
(7) 應用設備錯誤之資訊。
(8) 應用設備輸出的其他資訊。
(9) 電費 日用電及月用電預估值資訊。
3. 個人資訊
除可識別客戶之資訊外,個人資訊包括台灣夏普會員在註冊時的台灣夏普帳號與密碼,以及聯絡地址(如電子郵件信箱等)相關資訊,供客戶向台灣夏普發送查詢時使用。
4. 外部連結服務使用資訊(以下稱為「外部使用資訊」)
若客戶使用外部連結服務,台灣夏普將取得下列資訊。
(1) 客戶使用該外部連結服務對應用設備操作的詳細資訊,以及基於其操作的實現結果。
(2) 客戶使用外部連結服務的日期、時間、操作時間等。
(1) 當事人可以請求查詢、閱覽本人的個人資料
(2) 當事人可以要求給予複本。
(3) 當事人有權若您的個人資料有變更
(4) 當事人有權要求停止收集、處理他/她個人資料或發現您的個人資料不正確可以要求修改或更正;如您所提供之資料錯誤或缺漏,則不受本隱私權聲明之保護。
客戶使用本服務時,需要向台灣夏普提供各種資訊,本公司依據第4.1條(所取得資訊之使用目的)所述之目的使用所提供的資訊。請注意,若客戶不希望提供此類資訊,可能無法使用本服務的某些功能。
1. 若客戶刪除註冊用於使用服務應用設備之註冊,或初始化相關應用設備,則本公司將停止取得相關應用設備、感應器資訊及外部使用資訊之使用資訊。
2. 即使客戶註冊或註冊應用設備的使用資訊遭到刪除,本公司仍可繼續儲存及使用刪除前所取得的相關應用設備、感應器資訊及外部使用資訊。
1. 本公司基於下列目的使用所取得的各種資訊。
(1) 經營本服務、改善服務功能、提高品質。
(2) 檢查應用設備及終端機之運行狀態、診斷、檢測與修正故障,以及開發、檢查及提供新產品與服務等。
(3) 測量、分析及改善服務的使用狀態。
(4) 檢查與處理服務故障及不符要求之情況。
(5) 使用運行結果、本服務及本服務以外的其他本公司之服務,以及使用本服務相關的技術所開發的新產品與服務,開發、檢查、提供及改善預定說明技術之功能與品質。
(6) 經營並提供其他本公司服務(若應用設備為註冊使用本公司經營的其他服務者,例如台灣夏普會員網站「夏普會員」等),透過本服務客戶取得的各種資訊得用於經營及提供其他相關服務。請檢閱各項服務的使用者契約,瞭解詳細的使用目的。)
(7) 為應用設備提供維修服務。
(8) 透過終端機或應用設備等顯示器或語音等方法之本公司傳播廣告或內容,以便與客戶使用應用設備之使用狀態分析結果相對應。
(9) 提供有關本服務與應用設備的台灣夏普或第三方資訊。
(10) 執行外部連結服務。
客戶使用外部連結服務設定的應用設備操作所需資訊(不提供可識別個人的資訊)。
(11) 依據第9條(提供統計資料與匿名資訊給第三人)將各種資訊處理為統計資訊或匿名資訊後,供個人使用,或將各種資訊提供給第三人(包括位於其他國家的第三人)。
2. 本公司基於上述以外目的使用各種資訊,須明確使用目的後,客戶可能要求須取得客戶同意。
3. 即使在客戶停止使用本服務後,本公司仍得繼續儲存及使用已取得的各種資訊。然而,本公司取得資訊後的一定期間過後,得予以廢除。
4. 除下列任何情況外,本公司不得將各種資訊提供給第三人(包括位於其他國家的第三人)。
(1) 若事先收到客戶同意。
(2) 若依據第9條(提供統計資訊與匿名資訊給第三人)提供各種處理過的資訊。
(3) 依據法律或政府與市政府之要求進行揭露。
請參閱使用下列網址說明,客戶向台灣夏普申請刪除使用因本服務取得各種資訊的相關規定。 (https://tw.sharp/aiot/support)
各種資訊的管理維護為台灣夏普網路通訊總部網路雲端部門之負責人。
台灣夏普得簽訂合適的各種資訊處理契約後,會將資訊承包給外部廠商(包括另一個國家的第三方)處理自客戶取得的各種資訊,以提供本服務。
台灣夏普得依下列規定,共同使用所取得及儲存的各種資訊。
(1) 共同使用資訊項目
- 第1條所述之資訊(台灣夏普所儲存的個人資訊內容)。
(2) 共同使用人之使用範圍定義。
(3) 共同使用之目的定義
- 為應用設備提供維修服務。
(4) 負責管理共同使用台灣夏普公司共同使用資訊之人員
台灣夏普採下列在處理後所取得及儲存的各種資訊,或將此類資訊提供給第三人(包括位於另一個國家的第三人,此亦適用於下列條款)。
(1) 彙整統計處理各種人員來源資訊,以無法識別個人之資訊,建立用於研究與學術發表、行銷及其他台灣夏普商業活動的統計數據,或提供統計資訊給第三方企業、研究機構及大學等。
(2) 以無法識別個人(亦即無法自資訊本身辨識當事人,或透過與通常假設的外部資訊進行比較以辨識個人),並格式化建立匿名資訊,可防止重新建立作為處理來源的個人資訊(以下稱為「匿名資訊」),台灣夏普依第4.1條(所取得資訊之使用目的)規定之目的使用。此外,在禁止根據匿名資訊識別特定個人並確認所提供者為匿名化資訊後,台灣夏普得提供具有下述內容的匿名資訊給第三人。台灣夏普也會規劃性以相關匿名化資訊並提供給第三人使用。
[有關匿名化資訊之公開項目]
・ 個人相關的資訊項目:
內容與服務使用的相關資訊(使用時間、觀看時間、使用次數等)
使用與操作的相關資訊(語音資訊、感應器資訊、運行時間、錯誤資訊等)
廣告顯示的相關資訊(顯示數量、語音數量、播送時間等)
・ 提供方法:
使用電子傳輸發布(包括使用媒體散布),並以數據發送之方式發布
台灣夏普將在收到客戶依據前提規定(提供統計資訊與匿名資訊給第三人)提出請求停止提供個人資訊給第三人時,停止提供資訊給第三人。請參見第5條(查詢)所述之詢問,瞭解更多資訊。如有收到停止請求,台灣夏普將按收到順序進行回覆,但由於需要作業時間無法在固定天數內停止提供。
若客戶容許第三人使用應用設備及本服務(以下稱相關第三人為「其他使用者」),請確保其他使用者在使用前同意本隱私權政策。對於使用應用設備及本服務但未同意本隱私權政策的其他使用者所造成的任何一切損害,台灣夏普一概不負責。
1. 台灣夏普得審查有關處理各種資訊的運作情況,以便提供妥善保護各種資訊或相關法律或其他法規的變動,並可視需要不經通知變更隱私權政策。
2. 台灣夏普應在本隱私權政策有任何變更後,以在本支援網站上公告的方式通知客戶,並將在法律規定之限制內,依據變更後的隱私權政策處理各種資訊(包括變更前取得的項目)。隱私權政策變更的詳細內容將自在本支援網站公告時生效,變更生效後,使用本服務的客戶應視為同意契約變更後的詳細內容。
3. 無論第2款之規定為何,若變更詳細內容需要客戶同意並依法事前通知,則應使用台灣夏普指定的方法取得客戶同意,或給予事前通知。
建立於2020年2月10日
台灣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夏普將使用客戶因使用台灣夏普服務所提供的資訊。
所取得資訊之詳細內容,請參見「所取得資訊之詳細內容」。此具體用途目的規定在「SHARP COCORO AIR應用程式之隱私權政策」。
■所取得資訊之詳細內容
台灣夏普獲得的使用資訊和感應器資訊的詳情如下所述。
有關使用資訊與感應器資訊之使用目的,請參見「SHARP COCORO AIR應用程式之隱私權政策」。
此外,「所取得使用資料與感應器資訊」使用的文字及用語符合「SHARP COCORO AIR應用程式之隱私權政策」所定義的隱私權政策或本附件所述的文字。
① 客戶註冊的資訊
- 空氣清淨機之名稱與安裝地點、終端機名稱、耗電量、郵遞區號及住家位置等。
② 客戶對於應用設備的操作詳細資訊,以及基於其操作的應用設備實施結果。
- 遙控器或主機直接操作的詳細資訊(運轉操作等)
③ 客戶使用本應用程式對於應用設備操作的詳細資訊,以及基於其操作的實施結果。
- 應用設備、終端操作歷史等
- 應用設備與終端機之操作實施,以及實施結果的資訊
④ 客戶使用應用程式的日期、時間、操作時間、位置資訊等。
- 終端機與位置資訊
⑤ 客戶使用該外部連結服務對應用設備操作的詳細資訊,以及基於其操作的實現結果。
- 應用設備操作之實施,以及實施結果的資訊
⑥ 終端機資訊(OS版本資訊、設備識別碼等)。
- 特定設備資訊,例如OS版本、產品ID、用以識別各攜帶式終端機的ID、MAC位址等。
⑦ 終端機的瀏覽器ID資訊、廣告ID資訊等。
① 應用設備資訊
型號、識別碼、軟體版本資訊等。
② 轉接器資訊
- MAC位址、韌體版本、錯誤訊息等。
③ 透過使用應用設備所取得的資訊
- 在使用時所註冊的設定資訊、時間及IP位址等。
④ 透過使用過程中自應用設備設定狀態及感應器等所取得的資訊
- 操作細節、模式狀態、各種設定細節等。
- 耗電量(累計及瞬間)等。
- 環境資訊,如溫度及濕度等。
⑤ 機台主機運行狀態的資訊
⑥ 機台錯誤訊息
⑦ 機台其他資訊
2020年2月10日建立
台灣夏普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