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oT自動攪拌智慧調理鍋(以下稱「調理鍋」)夏普雲端服務利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為台灣夏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訂定之條款,目的在於提供持有本公司製造之適用調理鍋(第一條(用語定義)中所定義)的用戶(包含個人或法人。以下同。),於使用夏普雲端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時的使用條件制定規範。用戶開始使用本服務時,請先行閱讀本條款並同意內容。
第2章 關於本服務
第2條 (本服務之內容)
本服務之內容規定於以下各項中。但可能因適用調理鍋機種的不同,可提供的服務內容也不同。可提供的服務內容之細節,請在本支援服務網站中確認。
第3章 隱私權政策
第3條 (本公司所收集之用戶資訊的內容)
本公司將在本服務中取得用戶在下列各項中提供的資訊(以下稱「各種資訊」)。基於用戶同意本公司取得各種資訊,並同意將各種資訊保存在夏普雲端空間內。
第4條 (使用本服務及提供資訊的關連性)
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時,必須提供設備使用資訊給本公司。本公司會依據第5條(獲得資訊的利用目的)之規定,將用戶提供之資訊用於利用目的上。若不同意提供資訊,將無法使用本服務,敬請理解。
第5條 (獲得資訊的利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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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將依據下述之目的來利用本公司所取得之各種資訊。
- ①. 運用本服務,以及本服務的機能改善與品質提升
- ②. 確認適用調理鍋的運轉情況,診斷、檢查並改良故障情形
- ③. 測量、分析、改善本服務的利用狀況
- ④. 本服務發生障礙、故障時的調查及因應
- ⑤. 運用語音辨識技術或意圖解釋技術及其他與本服務相關技術之本服務、本服務以外的本公司服務、新產品和新服務之開發、檢討、提供、機能改善及品質提升
- ⑥. 為本公司其他服務的營運、提供等(在本公司提供的會員網站「SHARP COCORO MEMBERS」、對應適用調理鍋的服務應用程式、本公司營運的其他服務上註冊適用調理鍋後,可能會用於提供、營運透過本服務取得用戶各種資訊的其他服務。詳細的利用目的,請閱讀各服務的使用條款。)
- ⑦. 提供於適用調理鍋的保養及維修服務
- ⑧. 根據用戶的適用調理鍋之利用狀況分析結果,透過在適用調理鍋上顯示或以語音發話的方法,來播放本公司發出的廣告或內容(可能包含第三方的廣告或內容)
- ⑨. 播放與本服務或適用調理鍋相關的本公司及第三方的資訊
- ⑩. 依據第9條(統計資訊之處置及將匿名加工資訊提供給第三方等),將各種資訊加工成統計資訊或匿名加工資訊後,提供給本公司或第三方(包含位於中華民國及日本國外的第三方)使用
- 本公司可能會自用戶處取得的廣告辨識資訊提供給廣告傳播服務供應商,配合用戶的興趣或關注以運用行為定向廣告。
- 在除了第1項及第2項所訂定之目的以外的目的,本公司要利用各種資訊時,將會明確表示利用目的並重新取得用戶的同意。
- 用戶在停止使用本服務之後,本公司仍可繼續保留或利用已經取得之各種資訊。但,資訊取得已經過一段時間,本公司有可能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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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除非符合下列任一情況,否則不會將各種資訊提供給第三方。
- (1) 已事先取得用戶同意時
- (2) 依據第10條(統計資訊之處置及將匿名加工資訊提供給第三方等),將各種資訊加工後提供時
- (3) 依據法令或在政府單位的要求下有必要出示時
第7條 (保護管理負責人)
各種資訊的保護管理人,為夏普株式會社Smart Appliances & Solutions事業本部長。
第8條 (委託)
本公司為提供本服務,在簽訂妥善處置各種資訊等相關契約之下,可能將取自於用戶的各種資訊之處理事宜,委託外部事業單位(包含日本、中華民國以外的外部事業單位)。
第9條 (共同利用)
本公司可按照下述內容來共同使用本公司所獲取、保存之各種資訊。
第10條 (統計資訊之處理及提供匿名加工資訊給第三方等)
本公司會將本公司所獲取、保存之各種資訊按照下述內容進行加工後,在本公司內使用,或有向第三方(包含台灣國外的第三方。以下本條暨第11條(統計資訊之處置及將匿名加工資訊提供給第三方時的選擇退出)內亦同。)提供之可能。
- 將無法識別單一個人的足量人數之原始資訊做統計畫處理以製作統計資料,並活用於研究、學會發表、行銷及其他本公司的事業活動,或是提供給內容供應企業、廣告傳播企業等與本服務合作之企業、研究機構、大學等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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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無法識別特定個人(其本身無法辨識單一個人,同時與一般認定之外部資訊對照後也無法辨識單一個人),同時無法恢復加工後個人資訊的匿名加工資訊(以下稱「匿名加工資訊」),在本公司內以第5條(獲得資訊的利用目的)為目的做使用。本公司禁止透過匿名加工資訊來辨識特定個人。在明示所提供資訊為匿名加工資訊的情況下,可因下述目的而向第三方提供匿名加工資訊。又,本公司預定將持續製作匿名加工資訊並提供給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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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加工資訊相關公布項目】
第11條(統計資訊之處置及將匿名加工資訊提供給第三方時的選擇退出)
當用戶要求停止前條目規定下之向第三方提供時,除非停止使用有執行上之困難,本公司應在不妨礙提供本服務的範圍內停止提供。請洽詢第6條(關於各種資訊之洽詢)中所記載之洽詢窗口。接受停止的要求時,本公司會按照受理之先後順序予以應對,在停止提供之前可能需要花費一定的作業時間。
第12條 (其他使用者之同意)
若用戶讓第三人使用調理鍋或本服務時(以下將第三方使用人稱為「其他使用人」),其他使用人也須同意本條款後方得使用。若其他使用人沒有同意本條款便使用調理鍋或本服務而因此發生不可避免的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4章 關於本服務之使用
第13條 (本服務的使用手續及停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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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應依照適用調理鍋使用說明書內所記載方式進行註冊登錄後,才可以使用本服務。又,若不同意本條款的內容,則無法使用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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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在註冊登錄後,可依照適用調理鍋使用說明書內所記載方式變更設定,隨時停止使用本服務。
第14條 (使本服務之機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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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為使用本服務而必備之適用調理鍋、無線區域網路機器、網路線路及其他必要的機器等,由用戶負責準備並負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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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服務所必須的網路連線服務供應商之費用、通訊費等要連接網路的各項必須費用,由用戶自行負擔。在本服務完成註冊登錄之後,適用調理鍋會透過無線區域網路機器自動連線網路,進入夏普雲端。若因這些機器、網路線路發生故障造成用戶使用本服務發生障礙,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15條 (本服務之利用地區)
本服務僅限於在中華民國境內使用。
第16條 (用戶的責任)
- 關於適用調理鍋及本服務之使用,用戶應負起之責任。
- 用戶使用適用調理鍋或本服務時,若對第三方造成損害、或因此與第三方之間發生紛爭,除了應歸責於本公司的情況外,用戶應自行負擔費用並負起責任予以解決。
- 關於適用調理鍋及本服務之使用,用戶若造成本公司的損害,用戶應負起損害賠償之責任。
- 若用戶與其他使用者共同使用調理鍋及本服務時,用戶應自行負起責任,向本公司保證其他使用者已經同意本條款。
- 若用戶為未成年人,請在獲得監護人等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再使用本服務。在此情況下,本條款中用戶應負起之責任,應由同意其使用本服務的法定代理人負責。
第17條 (本公司對本服務之利用停止及註冊登錄之刪除、註冊資訊之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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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公司判斷用戶發生下列任一項情況,可不需事先通知,即中止其使用本服務的全部或部分內容,或是刪除其註冊。即使用戶或第三方因此而發生損害,本公司亦不負任何責任。
- (1) 違反本條款或與本服務合作之各項服務相關個別條款。
- (2) 本公司認定用戶行為符合第21條(禁止事項)內的禁止事項
- (3) 由用戶註冊的調理鍋已有超過2年未使用本服務
- (4) 造成本公司業務執行上或技術上的障礙
- (5) 其他經本公司認定用戶有使用操作不當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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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前項內容而導致註冊遭到刪除後,用戶所註冊的調理鍋之設定會被移除,用戶設定的個別服務等也無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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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任一項情況發生時,本公司可移除使用資訊。
- (1) 調理鍋讓渡或遭竊等理由,因此用戶主動申請移除使用資訊
- (2) 使用資訊被第三方使用等理由,因此用戶主動申請移除使用資訊
- (3) 其他用戶主動申請移除使用資訊之情況
第18條 (通知、聯絡用戶)
- 本服務的相關通知,會透過使用中服務應用程式上的通知、或本支援網站上公布等方式進行。
- 本條款所規定之通知(包含第28條(變更本條款)內所規定的通知),無論是否傳達至用戶端,一旦在服務應用程式、本支援網站上公布,便視為已傳達給用戶知曉。
第19條 (本服務的使用中斷及停止等)
- 若發生或可能發生天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其他緊急事態時,或發生有必要緊急保養、檢查系統的情況,或必須對通訊障礙或設備障礙採取應對時,或有其他不得不處置的情況時,本公司可以不事先通知用戶,即暫時中斷或停止本服務的一部份或全部。若用戶或第三方因此而發生損害,本公司亦不負任何責任。
- 本公司擁有為期60天的預告期間通知用戶中止本服務之部分或全部的服務。
第20條 (本服務之變更)
- 為配合業務上的推行,本公司可能不提前通知用戶,即對本服務的部分或全部進行變更或新增。在此情況下,會以本條款第28條(變更本條款)所訂定之方法通知或公告。
- 若本服務之變更伴隨著重要契約內容之變更,用戶得以在該變更生效日前,以規定方法透過既定手續,結束本服務之使用。又,在適用本項的情況下,會透過本條款變更時的通知或公告以告知用戶。
- 若因無關前2項規定的法令等方面之理由,出現需要取得用戶同意的內容變更時,會依據本公司訂定的方法取得用戶同意。
第21條 (禁止事項)
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可出現以下行為。若本公司判斷用戶於本服務上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行為時,可停止用戶使用本服務或採取其他相關妥善措施。
- 違反本條款之行為。
- 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行為,或是有其可能之行為。
- 對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損害之行為,或是有其可能之行為。
- 妨礙本服務乃至本公司活動之行為、毀損本公司或第三方信譽之行為,或是有其可能之行為。
- 對在本公司或第三方用於本服務之設備或本服務之營運造成障礙之行為,或是有其可能之行為。
- 竄改本服務,或逆向工程(主要指解析內容、變換為人類可以讀取的形式)、逆編譯、逆彙編等。
- 透過本服務竄改提供之資訊的行為,或是沒有事先經過提供方的同意便出示給第三方的行為。
- 將有關利用本服務之權利及義務的部分或全部轉讓、借予第三方的行為,或與之類似的行為。
- 損害本公司或第三方之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行為,或是有侵害可能之行為。
- 政治活動、宗教活動、犯罪行為或是相關之行為。
- 符合上述各行為者。
- 其他經本公司認定之不適當行為。
第22條 (責任之免除)
-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應依據本條款承擔用戶責任,用戶使用本服務以及使用結果,本公司概不負責。然而,本條最後一項中所訂定的情況除外。(以下同關於本條。)
- 本公司對於提供本服務正常運作或未來正常運作不予保證。若因本服務無法正常運作及本服務無法使用導致用戶或第三方蒙受損害,本公司對該損害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 用戶對調理鍋之註冊或刪除註冊,使用安心守護服務而發行配對碼或通知等相關事使用行為負責。若因用戶操作行為導致用戶或第三方發生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若用戶與其他使用者共同使用調理鍋及本服務,用戶應保證其他使用者同意並遵守本條款內規定之內容,方得使用本服務。若因其他使用者沒有同意本條款而使用本服務,導致用戶或其他使用者發生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用戶因本服務所提供之資訊,與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之間產生侵權等紛爭時,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若對第三方造成損害、或因此與第三方之間發生紛爭,用戶應自行負擔費用並負起責任予以解決。又,本公司若因此遭到第三方等提出損害賠償之要求,用戶應為本公司辯護,並負責賠償本公司蒙受之損失。
- 因用戶的失誤、管理不當、或是因第三方不正當使用等造成用戶或第三方蒙受損害,本公司對該損害一概不負任何責任,本公司若因此遭到第三方等提出損害賠償之要求,用戶應為本公司辯護,並負責賠償本公司蒙受之損失。
-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與本服務相關之調理鍋的設定或註冊數據若有毀損、遺失或遭到變更,本公司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 關於用戶透過本服務獲得的資訊及數據,其正確性及針對特定目的之適合性等,本公司無法予以保證。此外,若因這些資訊及數據導致用戶或第三方蒙受損害,本公司對該損害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 用戶將為使用本服務而註冊之調理鍋轉讓給第三方,因而變更所有人時,請進行該註冊的用戶應盡快依本公司規定程序對應。若因用戶不辦理規定之手續以致蒙受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若用戶依據第17條 (本公司對本服務之利用停止及註冊之刪除、註冊資訊之移除)第1項進行註冊的刪除而導致用戶或第三方蒙受損失,本公司對該損失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 本公司對於本服務不侵害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不作任何保證,若用戶及其他第三方蒙受關於本服務的直接或間接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本服務所使用的技術包括:在語音對話服務對應機種中,將輸入的語音數據轉換成文字數據的語音辨識技術、從辨識數據中提供給用戶各種資訊的語言處理技術、以及從取得的各種資訊中提供各項資訊給用戶的解析技術等。包含這些語音辨識技術、語言處理技術的精確度及本服務的運作保證在內,對於用戶於特定使用目的之適合性、使用結果之完整性、有用性、確實性、可信性等,本公司概不負責。
- 本服務會自動連線本公司所指定的伺服器。對於指定伺服器所提供資訊的完整性、有用性、確實性等,本公司概不負責。
- 當本服務被發現有瑕疵時,本公司當依第18條 (通知、聯絡用戶)所規定之方法針對服務有瑕疵通知用戶,同時提供沒有瑕疵的本服務,或是盡力修補該瑕疵,但本公司不予保證能夠實現毫無瑕疵。
- 關於本服務之使用,用戶若造成本公司的損害,用戶必須負起該損害賠償之責任。
- 若用戶為未成年人,請在獲得監護人等法定代理人同意後再使用本服務。在此情況下,本條款中用戶應負起之責任,應由同意其使用本服務的法定代理人負責。
- 若為與前項無關且應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導致用戶因使用本服務等蒙受損害,本公司負起的賠償責任僅限於因用戶使用本服務而蒙受的範圍,在社會一般觀念上由於債務不履行或不法行為而通常發生的損害(即通常損害)。但是若為本公司故意或有重大過失,將依法負起賠償責任。
第23條 (內容之處置)
本服務所提供之內容(以下稱「提供內容」)不可轉讓或再授權且為非獨佔性質,本公司對用戶許可的使用權僅限以使用本服務為唯一目的。提供內容相關的著作權及其他所有智慧財產權,歸屬於本公司及第三方單位。用戶使用時不得超越提供內容之使用權範圍。
第5章 其他
第25條 (地位轉讓等之禁止)
用戶不得將與本公司之間依本條款使用本服務的權利及義務轉讓、出借或提供擔保予第三方。
第26條 (智慧財產權)
與本服務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歸屬於本公司及第三方單位。依據本條款向用戶提供的本服務,並不表示轉移任何權利等給用戶。
第27條 (關於進出口相關法令之遵守)
- 用戶若要將自己持有本條款適用調理鍋帶出中華民國境外時,應遵守相關適用法規,包括中華民國以及各國進出口相關法令等(以下稱「進出口相關法規」)。用戶若因違反本項規定之行為而發生任何問題,即為用戶本人之責任並應自行解決。
- 本服務搭載軟體是根據包含外匯及外國貿易法、U.S.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在內的中華民國、日本及美國出口管理相關法令所規定的對象,不是其他國家的進出口規定對象。用戶不僅要遵守所有相關法令,也應同意在搭載軟體出口、再出口或進口時,必須取得相關執照。本服務搭載軟體不能夠在伊朗、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蘇丹、敘利亞、其他受美國限制出口制裁的國家或其國民、居民下載、或是對這些國家或國民、居民出口或再出口。此外,本服務搭載軟體也不可對中華民國、日本、美國及其他國家政府公開列於禁止出口名單上的對象進行出口或再出口。
第28條 (變更本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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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符合下列任一情況時,本公司可能變更本條款。本服務在本條約變更後的提供條件,以變更後的本條約為依據。
- (1) 符合用戶的一般利益
- (2) 不違背契約目的,變更之必要性、變更後內容之適當性及其他合理的變更相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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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會依據本支持網站上刊載之方法,向用戶通知或公告條款變更一事、變更後的條款內容、變更內容的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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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條第1項第2款進行變更時,會在生效前進行前項之通知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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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條款之變更伴隨著重要契約內容之變更,用戶得以在該變更生效日前,以本公司規定方法透過既定手續,結束本服務使用。又,在適用本項的情況下,會透過本條款變更時的通知或公告以告知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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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無關前4項規定的法令方面等之理由,出現需要取得用戶同意的內容變更時,會依據本公司訂定的方法取得用戶同意。
第29條 (準據法)
本條款之成立、效力、履行及解釋,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第30條 (管轄法院)
用戶與本公司之間若發生與本條款及本服務相關之爭議,以新北地方法院或簡易法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